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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提高让个体户一身轻
撰文 钟水 “缴了好几年的营业税,现在不缴了,这无税的日子一身轻啊。”近来,广东省惠州市一家打字复印店老板覃文举格外高兴。广东省地税局前不久出台政策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将个体工商户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调整至月营业额5000元。覃文举的打字复印店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被地税局确定营业税免税户。 进入2008年,不仅广东,内蒙古、天津、重庆、河北等地的税务部门也纷纷提高了当地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给千千万万的个体工商户们送上了一份“新年大礼”。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自2003年国家出台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以来,全国各省区市均对本区域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作了一次或数次调整。全国平均每年有500万户次的个体工商户在起征点调高中得到实惠,免缴个体工商税收近260亿元。 由于起征点提高,使被减掉的税款变成了困难个体户的看病钱、取暖钱、养老钱。 福建省工商部门前不久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之前,福建个体工商户户数、从业人员数量持续下降,自2006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后,个体工商户户数开始增加:2005年,福建个体工商户总数在45万户左右,到了2006年底增加到49多万户,2007年底达52多万户,两年时间增加了7万户。有关专家表示,近两年福建个体工商户数增加,表明了普通市民的创业热情高涨。 福建省泉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会长周竞津认为,老百姓创业热情的高涨,除了收入提高等外部因素外,个体工商户税负减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说:“税费负担是影响个体工商户数量的主要因素。现在经营门槛降低了,个体工商户的创业热情被点燃,个体工商经济将得到更大发展。” 有专家介绍,我国个体私营经济解决了70%以上的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问题,以及80%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问题。因此,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是富民政策的体现,是促进劳动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如今,一大批个体工商户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出来,极大地促进了各地经济的发展。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西安交大经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认为,提高个体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是政府实行的一项重要的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对加快地区经济发展、调节社会分配有着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为社会弱势群体、下岗职工二次创业创造了宽松的税收环境,有利于增强这一群体的创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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